第233章 其他的证据
宿主大人,新的剧情任务已开启。
  她並不喜欢去面对那些事,以往她像个蜗牛一样,將自己缩在壳里,谁也不敢在她面前提起只字片语。
  可是现在,她站在证人席上,哪怕脸色已经发白,嘴唇失血,她仍然脊樑笔挺著,口齿清晰的陈述这些痛苦的过往。
  福尔摩斯的探案集中有一句话,当法律无法给受害者带来正义时,私人报復从这一刻开始就是高尚的。只是这势必仍然不被法律允许。
  她能做的,就是力所能及的,证明沈建良是个该死的人。
  “我在山区生下的小孩,都是沈建良畜生行径的证据。”
  最后一个字落下,她看向方勤。
  “我的未婚夫方勤先生,在我失踪之后找寻多年,我回家的第一天,他就回到我身边寸步不离的贴身照顾。”
  “前不久,我在他悉心照顾下渐渐恢復,终於讲述出我被沈建良购买后经歷种种折磨摧残的事实,於是他衝动之下,找到了沈建良。”
  “做完这件事,他想要去自首,可是我隨时崩溃的精神状態无法离开他。在我和家人的极力阻拦之下,他终究决定暂时留在我身边。”
  “我知道,方勤私下泄愤的行为法律不容,可这就是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人性。”
  说这么多,她无非是向法官说明两点。
  是愤怒之下的衝动犯罪,而非有计划的预谋犯罪,而且方勤是有自首情节的。
  公诉人问:“苏晴女士,本案的报案人与你是父女关係,可否理解为,你的家人並不支持他以暴易暴的非法行为?”
  “是的,”苏晴坦然说,“我父亲在明知我被侵犯折磨的前提之下,因畏惧流言蜚语劝我咬牙忍耐,不支持我事隔三年再次上诉。所以我的未婚夫,只能为我拿起屠刀。然后我父亲就此事报了案,在这时候充当了遵纪守法的正义角色。”
  她顿了顿,又说:“当年的失察错判,使沈建良逃脱律法的制裁,才有现在的惨状,是否应追溯当时办案人员的责任?”